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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公安机关推出娱乐场所七项管理新举措

作者:未知 来自:德宏团结报 点击:0 时间:2008-8-27

 
 

我州公安机关推出娱乐场所七项管理新举措

    本报讯   我州公安机关近来出台七项管理措施,加强全州娱乐场所监督管理,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
    一是推行歌舞厅、电子游戏室、桑拿洗浴等娱乐场所分级管理模式。将歌舞厅、电子游戏室和桑那洗浴等三类场所纳入分级管理范围,实行A、B、C三级动态管理制度,动态采取一般管理、重点管理、严格管理等不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挤压三类场所产生违法犯罪的空间,控制和减少治安、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二是推行娱乐场所派驻保安制度。娱乐场所必须与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保安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配备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保安人员,并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三是建立治安信息联络员制度。确定每个娱乐场所法人代表担任治安信息联络员,随时了解掌握其娱乐场所内的各种治安信息、娱乐场所治安状况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告。四是推行电子游戏室登记挂牌制度。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实行挂牌制度,统一制作安装警示牌。五是推行娱乐场所经营者警示教育制度。各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派出所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娱乐场所违规业主到戒毒所开展至少一次警示教育。六是推行娱乐场所举报奖励机制。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址以及各项举报奖励办法。七是建立娱乐场所禁毒宣传制度。通过在娱乐场所悬挂“严禁毒品、严禁赌博、严禁卖淫嫖娼”警示牌以及在KTV的点歌系统上播放新型毒品视频宣传资料,进一步加大娱乐场所内禁毒的宣传力度,扩大毒品宣传面,真正做到 “人人识毒,人人拒毒”。
    通过推出七项娱乐场所管理措施,有效的积压了各类违法犯罪的空间产生,各种娱乐场所得到了规范的管理,提高了经营业主守法经营的理念,为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李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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