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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首例商标权属侵权案调解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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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自:德宏团结报 点击:0 时间:2008-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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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首例商标权属侵权案调解结案
本报讯 州法院日前审结全州首例商标权属侵权案。通过法庭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该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法院查明,大理啤酒有限公司“苍洱牌”商标于2000年10月获准注册并一直使用至今。云南德宏泉力啤酒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在显著位置标有“大理啤酒”和“苍洱牌”字样的啤酒瓶盛装并销售其所生产品牌啤酒,侵犯了大理啤酒有限公司的法人名称权和注册商标权。经原告投诉,州工商局和潞西市工商局先后对德宏泉力啤酒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查处,但被告并未因此停止侵权行为。 随后,大理啤酒有限公司将本案诉讼至州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法院积极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德宏泉力啤酒有限公司承诺立即停止使用标识有“大理啤酒”或“苍洱牌”字样的啤酒专用瓶,同时给予大理啤酒有限公司45000元赔偿。(段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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