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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作者:肖素梅 来自:德宏团结报 点击:0 时间:2008-6-20

 
 

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本报讯    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6月19日举行第三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余麻约,副主任杨红、王兴才、管国芳、孙春兰,秘书长王明山出席会议。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州人民政府州长孟必光,副州长板岩过;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州委办公室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人;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本次会议还邀请了2名州人大代表列席和2名公民旁听。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余麻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林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州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对全州林业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州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检查报告及《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履职,畅所欲言,认真审议,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州以抓退耕还林工程为重点,强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突出特色产业的发展,加强生态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深化林业改革,林业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也存在林业总体产业化水平低、林改工作需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形势严峻等困难和问题,建议今后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林业工作的认识;深化林业改革,进一步增强全州林业发展动力;优化结构布局,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和壮大林业产业;强化资源管理,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林业安全;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林政队伍素质,增加林业发展活力。
    会议还就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出意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单位负责人增强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知晓和积极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要继续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依法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网站管理;不断加强并完善对住房公积金运转工作的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增值和合理使用。
    州长孟必光在会上讲话。孟必光表示,州政府一定认真按照此次会议对林业工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作专题研究后,适时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孟必光说,目前,林业工作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人民群众维护权益的重点,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亮点,面临着新的挑战和一系列困难与问题。围绕如何抓好林业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把现有的林业相关政策、法规尤其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到广大干部群众中,使之家喻户晓;要正确处理好林产业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科学规划好林业产业,严格按规划发展;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和相关政策,不遗余力地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期推进,并注意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管理,严防滥砍滥伐森林,杜绝毁林开荒现象。
    孟必光指出,州委、州政府非常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贷款方面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州政府即将出台三个暂行管理办法,对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提取、归集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今后我们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业务上加快发展,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增值和合理使用。(本报记者  肖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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