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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正气,促和谐”全州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作品征集启事

作者:未知 来自:德宏团结报 点击:0 时间:2008-6-17

 
 

“扬正气,促和谐”全州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作品征集启事

    为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州纪委、州委宣传部、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广播电视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州廉政公益广告展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类别和内容
    面向社会征集影视类(含动漫)、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广播类、漫画类四类廉政公益广告作品。
    作品主要内容:宣传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宣传廉政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先进,褒扬勤廉风范;宣传我州优秀历史、民族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宣传反腐倡廉知识,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廉政建设。
    二、奖项设置
    根据参评作品类别,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作品奖和活动组织奖五个奖项。影视类一等奖7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平面类、广播类、漫画类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三、作品报送要求
    1、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
    2、主题鲜明,注重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体现文化内涵。
    3、形式新颖,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制作精美,语言规范,符合报送作品技术要求(可向组委会办公室咨询或查阅“孔雀之乡”网站)。
    5、2008年创作或首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符合要求的廉政公益广告均可参评。
    6、凡涉及抄袭等问题的作品一律不得报送。
    四、截稿日期:2008年8月10日。
    组委会将于9月至12月,在“孔雀之乡”网站、德宏人民广播电台、德宏电视台、《德宏团结报》、《清风》等媒体上刊播入围作品,请公众投票评选。组委会根据专家意见和公众投票情况综合评定奖项。我州获奖优秀作品还将参加中央、省的展播评选活动。对于入选、获奖作品,将列入中央、省、州“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库”。
    五、参评作品技术要求
    (一)、 参评作品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等信息。
    (二)、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报送的作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抄袭等问题的一律不得报送。参评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参评单位负责。
    (三)、 具体要求
    1、 影视广告以DVD光盘(4份)和数码带(DVW或DVCpro)(1份)报送,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数字带要有1分钟颜色条和30秒倒数显示。影视广告时长不少于20秒,最长不超过2分钟。
    2、广播广告以CD光盘(4份)和数码带(DAT)(1份)报送,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每条广告附广告文字稿2份(B5纸打印)。
    3、平面类广告和漫画应用150克轻黑硬卡纸裱起,作品规格为A3,背面贴上参评作品登记表。分别报送纸质作品和电子版各3份。
    4、 所有参评作品的光盘、数码带须注明报送单位、作品类别、作品名称。
    六、参评作品报送地址
    地址:德宏州纪委宣教室
    邮编:678400
    联系人:李映杰  杨秉寰
    电话:0692-2113949
    传真:0692-2121743
    电子信箱:
dhjwxj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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