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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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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潞西市勐戛中学 袁记萍 来自:德宏团结报 点击:0 时间:2007-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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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措施
*潞西市勐戛中学 袁记萍 *
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摇篮,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主阵地。未成年人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学校及教职工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保护负有重要责任。 一、尊重并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初中是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基地,学校及教师不仅要履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的职责,而且还要承担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保护的义务。 1、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开除学生或随意停止学生上课,若发现未按时入学或辍学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学校应及时做动员上学或返校工作,帮助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禁止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在教育工作中,教师的工作水平不仅取决于教师完成工作出色的水平,更重要的取决于对教育事业和学生的热爱,取决于师生关系的和谐。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把学生当做具有独立人格的人来看待,在学生中间要注意保持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在学生面前要保持稳定的情绪,始终将思考的快乐和收获的喜悦送给学生;要有宽容的心理,要能够容忍学生的过错,使学生在愉快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把权威建立在长期与学生平等的交往中,要尊重学生,信任学生,主动关心、爱护学生,尽可能地满足学生求知的需要。在教学过程中,不做有损学生人格的事,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二、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要在全体师生中普及理想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使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 2、加强食品、危房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食堂采购人员要持证上岗,坚持食品原料采购持证制度,不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食品及产品;加工食品时要充分煮熟;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应加强对生活饮用水、食堂等进行防腐、防鼠、防尘和消毒工作;正确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进对各种传染疾病知识的了解,提高大家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学校领导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度,对教学楼、学生宿舍、伙食堂等地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定期对学生进行自护自救安全教育,树立自护自救观念,机智勇敢地处理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三、学校应把学生各种公益活动纳入正常的教学计划中 学校要有计划地安排未成年学生参加集体文化娱乐,参观博物馆、图书馆,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春游或冬游活动,让学生体验生活,感受生活中的乐趣;学校还可以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普法活动、学雷锋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有利于减少和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 四、工读学校是少数有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培育站 教育学生是学校和教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应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有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细心做工作,妥善处理,尽量避免当堂激化矛盾,防止师生之间的直接冲突;对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未成年学生,尽可能通过集体舆论,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帮助解决;对有违法犯罪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学生,国家通过送工读学校的方式进行教育挽救,在工读学校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工读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关心、爱护和教育他们,尊重他们的人格,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和侮辱。 总之,未成年人的保护还应当与社会、家庭相互结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大力宣传学校保护的措施,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使其在学校保护下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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