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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西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促党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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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芬 来自:德宏团结报 点击:67 时间:2006-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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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西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促党建工作
2005年以来,潞西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大胆实践,开拓创新,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活动,不断提升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推动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潞西市委先后被省委授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全省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先进县市党委”,省委组织部将潞西市确定为全省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 围绕中央提出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按照省委、州委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市委的总体要求,潞西市从2005年初开始,认真开展了第一 、二、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目前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已全面转入分析评议阶段;党员参学率达到95%以上。在开展活动中,市委紧紧把握“取得实效”和“成为人民满意工程”这个关键,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抓住重点,推进全市党的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督导工作中,通过实行“一书一表”,创新督导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法,制定了《中共潞西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整改通知书》和《中共潞西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监督评价意见表》,实行督办卡制度,使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逐一解决。 二是市委出台《乡镇党建经费管理办法》。将乡镇党建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使党建经费的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决定给每个村支部每年5000-7000元用于党建工作,农村党总支和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按每月420元标准补助,社区党支部书记按每月500元标准补助;农村党总支下属党支部书记补助参照坝区村(居)民小组长按每人每年420元、山区村民小组长按每人每年360元的标准分别给予补助。 三是酝酿出台《潞西市流动和困难党员管理办法》。专门设立流动党员活动和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采取市财政、市留存党费下拨一点,单位部门筹一点,党员个人捐一点,社会各界支持一点的“四个一点”办法筹措资金,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困难党员的帮扶,使流动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困难党员在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得到有效帮助。如今全市有392名农村高龄党员有了固定的收入,累计发放补助196000元。 四是健全和完善了党组织的各项制度,规范农村党组织建设。市委在全市“实施‘云岭先锋’工程意见”中对农村党组织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细化了考核标准,制定出台了《潞西市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的办法》、《潞西市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加强党员后备队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办法》等办法和措施。同时各级党组织也根据要求完善了机关十三项制度和农村党组织十项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潞西市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解决了村级班子难于考核评价,基层党的建设方式方法陈式化、简单化,党员意识淡化,党员队伍老龄化、贫困化,党组织战斗力和感召力弱化等问题。 (刘 芬 陈德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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