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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更多的条件梁河县给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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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自:德宏团结报 点击:78 时间:2005-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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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更多的条件 梁河县给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
本报讯 梁河县5月10日出台了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实施意见,以在全县农村中,对无职的党员实行设岗定责,使无职务的党员也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梁河县对农村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分四个步骤:一是调查摸底,定岗定责。即以村党总支(支部)为单位对党员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农村无职务党员的基本情况、特长和分布状况,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因需设岗、以岗定责、因人选岗、发挥特长和责任到人的原则,设置科技示范岗、勤劳致富岗、计划生育监督岗、生态环境保护岗、社会治安维护岗、村务财务监督岗、土地管理监督岗、村规民约监督岗、政策法规宣传岗、文明新风岗、禁毒防艾岗等共11个岗位,视党员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实行一人一岗、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每个岗位在3人以上的可设小组长1人,负责抓好本岗的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二是自荐与推荐相结合,选定上岗党员。即由村党总支(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将岗位名称、职数、工作职责向全体党员公布,党员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自己的岗位,并采取党员民主推荐的形式,推荐出每个岗位的最佳人选,最终由党总支(支部)根据党员个人的选择和党员的民主推荐情况,结合每个党员的特长和实际选定上岗的党员。三是组织实施。即上岗党员确定后,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政策理论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对上岗党员及职责在群众大会或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等,群众监督无意见后,组织党员上岗。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组织考评。即党总支(支部)经常对党员上岗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每半年对上岗党员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终党员民主评议的主要依据,对履职较好的党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做得差的党员及时批评和帮助。 为将农村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委要求各乡镇党委,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把设岗定责工作作为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抓紧抓好。乡(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村党总支(支部)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向乡(镇)党委汇报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开展情况;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整改完善。(杨清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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